罗伯·弗瑞德曼怔然道:“陈,你是认真的?你跟你的经纪人商量过吗?我看他似乎并不赞同的样子。而且,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准备拍第二和第三部。”

        陈诺认真道:“别怪我的经纪人。他的眼里只有钱,而我的眼里只有电影。我当然知道罗伯你们现在不会想要拍续集,但是,总有那么一天的,不是吗?”

        ……

        ……

        美国人签合同和中国不大一样,不需要公章,只需要公司法人签字就算数。

        因此,当罗伯·弗瑞德曼在那两份合同上签上自己大名的时候,顶峰娱乐和陈诺之间的《暮光》三部曲的片约就此达成。

        不过对于陈诺来说,美中不足的是,罗伯那个老家伙,也不知道是出于某种直觉,还是真的如他所说:“陈,我看好你的执着,我有预感,你会有一天带领我们走向成功,因此,这一个条款,我觉得应该划去。”

        于是,就把那一条卖到3亿美元以上,陈诺将获得15%票房分成的条款划掉了,而统一为票房2亿美元以上,都是10%。

        陈诺疑惑的问题,同样也是威尔·斯坦森所疑惑的。

        在他们先行出门,去往首映礼现场的车里,威尔·斯坦森便皱眉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罗伯?反正都是无用的合同,是用来安慰陈,给他一点希望,让他振作起来,投入宣传的。”

        “你纠结2亿或者3亿,10%或者15%有什么意义?罗伯,你千万别告诉我,你在五年内还有重启这个系列的计划。更别说,你奢望它有一天真的可以卖到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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