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十几分钟,商叶初已经心力交瘁,和盛闻之说话比拍戏还累。怎么以前没发现盛闻之这么难交流?
稍稍一想,商叶初就明白了这变化产生的原因。
在从前,盛闻之并不把商叶初当作一个可以平等交流的对象,商叶初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就像一个傻子塞给正常人一把沙子说这是糖,正常人是绝不会生气的,顶多会在傻子走后把沙子一丢,然后洗洗手。
从前的商叶初在盛闻之眼中就是那个傻子。盛闻之根本懒得对商叶初表露出任何个人兴趣,更懒得和商叶初讨论任何东西。哪怕商叶初说1+1=3,盛闻之也只会随口说对——和商叶初计较,没必要。
如今商叶初从傻子晋格为可以交流的人,盛闻之也就不再迁就和兼容商叶初了——也就是说,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以平等的、“盛闻之”式的方式,对待起了商叶初。
这个问题不能细想,多想一秒钟都要高血压。
这本书商叶初确实没看完。她站起身将书插回书架中,随后坐回原位,看向盛闻之。
即便再讨厌这家伙,为了幸福商业街,商叶初什么都愿意试一试。
“你曾经跟我说起过,”商叶初轻轻叩了叩桌面,“你写过一篇长篇,是一群人在一间杂货店的冒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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