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场地开阔,空调聊胜于无。几十盏布光灯一开,温度直逼三十五度以上。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事情。
早上叶初来时,我看到她的几个助理也带了一大堆冰袋、降温喷雾、吸汗纸、手持风扇。准备得甚是妥帖。其实《缪斯》杂志也为我们准备了这些,只是叶初如今今非昔比,不敢再乱用其他人提供的东西了。
不知等了多久,叶初终于闪亮登场。一看到她,我顿时觉得满身的苦热微不足道起来。
叶初穿着一身剪裁利落的长风衣,戴着黑色皮手套,内衫上还系着军用皮带。整个人仿佛刚从审讯室里走出来一样。
这套打扮真是俊美至极,就算她现在掏出一把枪毙了我,我也觉得死得其所。
唯一不协调之处,就是叶初额上的汗意。没法子,金九要拼命。能在这地方、这时节受这份罪,对大多数艺人而言,已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光荣。
我上前笑着提醒叶初:“怎么这时候就把外套穿上了?”
叶初有些茫然:“这不是造型的一部分吗?”
“确实是。但我们一般在拍摄前几分钟才穿外套。”我低声说,“能少受点罪。”
叶初不赞同地摇了摇头:“那不就没有时间打理了吗?”
不过是一次杂志拍摄,叶初居然如此郑重。这让我有些惊讶。随即,我恍然:叶初在拍戏上的表现太过纯熟,以至于我时常忘记她也才二十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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