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他会出现在这里,还是路加维尔意外好相处的性格。

        提姆本以为路加维尔应该出身于经济条件不错的家庭:他的气质出挑是需要资本和时间才能熏陶出的。

        他的家人竟然会放任他独自出现在哥谭市、深夜偏僻的街头。要知道,这里距离犯罪巷只有一条街道了。

        这是但凡对哥谭有点了解的哥谭人,都不会犯的错误。

        现在路加维尔虽然气质出众得鹤立鸡群,但他身上那些被他衬出巴黎秀场格调的服饰却是随处可见的套头衫,以及像是从二手服饰店里淘来的牛仔裤,和一双廉价运动鞋。

        他站在这儿,简直就是把‘我家道中落、但自强不息’明晃晃地写在脸上了,这也让本就对路加维尔性格颇有好感的提姆对他不错的感观更甚了。

        路加维尔脸颊上还有枚刚被贴上的创可贴,眼角残留的血迹让他的眼尾嫣红,在幽暗的夜晚也让人移不开眼。

        他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但笑容却明朗极了。

        “我敢保证,保罗汉堡店的汉堡也许不一定是哥谭最好吃的汉堡,但它的酸黄瓜片一定是最棒的。”

        路加维尔忍住心痛、慷慨地邀请说:“就在后街的巷口处,我保证不管你今天要几点才能‘下班’,都能去那吃到夜宵。”

        “哈哈哈,”红罗宾提起还在试图挣脱捆绑的罪犯,笑着回应说:“听起来很不错,但我今天可不知道要到几点才能结束——你还是先去医院吧,男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