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证据,是赵凯旋本人的资金流水。”

        “可以看到他从被害人手中拿到钱之后,并没有流向医院、车主和劳力士专卖店,大部分都用于某赌博网站充值,小部分用于购买私人物品。”

        “这份证据可以说明,被告人借到钱之后并没有用于他所说的用途。”

        赵凯旋接着拿起了第三份证据。

        “这份证据是根据被告人借钱时候的描述进行取证后所得。”

        “其一,是青阳城各大医院出具的,并没有被告人交费记录。”

        “其二,是青阳城交警内部查询,并没有与被告人有关的出警记录,也不存在被告人划伤私家车的事情。”

        “其三,根据被告人所说的XX商场,经查,并没有劳力士专卖店,整个青阳城只有两家劳力士专卖店,距离该商场都在二十公里开外,并且我们也走访核实过,这两家劳力士专卖店均声称没有人摔坏过他们的表。”

        赵凯旋深吸一口气,将证据放下,接着道:“这些证据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由此可知,被告人向被害人借钱时候所用的理由,均为捏造,均不真实。”

        “且被告人约定的还钱期限,均为还钱。”

        “时至今日,仍未还一分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