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强直接站起身说道:“我那个啥,看守所里那位砖家跟我说了,我这种情况,确实是不符合那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理由有两点。”

        “第一,我根本不知道恰好那个时候,林北他会从楼底下经过,啤酒瓶和花盆差点砸到他,完全是个巧合,我不是专门冲着砸他去的。”

        “第二,我也不是故意把啤酒瓶和花盆扔下楼的,这完全是个意外,是我不小心的。”

        “所以,我这种情况,就是很简单的高空抛物罪,这个我没什么好说的,直接就承认了。”

        “但绝对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李东强说得很自信。

        显然,他对看守所那位高人,非常信任。

        而且觉得对方给他支的招也是非常的高明。

        李东强被起诉的罪名,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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