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手早了,晚了,或者下手过重了,都可能变成互殴,或者防卫过当......
林北记得之前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段子。
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
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
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
那么怎么样才算“正当防卫”呢?
答:
在坏人拿刀刺向你时,就在那电光火石之间,间不容发之际,你出手如风,拳变掌,掌变指,三指陡然扣中对方内关、神门、大凌三处腕部要穴,指力轻催处倒转对方长刀,轻轻送入对方体内诸处要穴,一刀毙敌。
这个虽然只是个段子,但也足以体现出,在实务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是何等的困难。
大多数时候,你以为的正当防卫,其实是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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