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走人。
后视镜看到那女的在路边气得直跳脚,嘴巴大张大合,不用听也知道骂得很难听。
林北咧嘴一笑。
傻逼!
当然,这手机林北肯定不能据为己有。
民法典规定了,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时候,是有返还义务和保管义务的,如果不返还,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毁、灭失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换句话说,乘客遗留在车上的东西,林北就负有代为保管的义务,以及归还失主的义务。
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丢掉。
否则就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得给那女的赔钱。
但是吧,返还义务里有具体的说明返还方式,其中就包括了“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