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林北前期投入的两百多万,全都要分摊在这两百五十二个被告人身上。
钱花在谁身上,就从谁身上再拿回来。
此外就是赔偿了。
每个被告都得给林北赔一笔钱,少的三五千,多的大几万,赔偿金额取决于情节严重程度。
加起来差不多有个一百八九十万。
换言之......
这场官司打下来,林北不但能把前期投入的诉讼费用都拿回来,还能“小赚”近两百万。
好家伙!
这就是以战养战的魅力吗?
还得是这样来钱快啊。
林北暗暗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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