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其位谋其职。
纵然心中有无数不满,却也只能克制,并且还得继续辩护。
“呼!”
张伟长出一口气,整理思绪,重整旗鼓。
起身开口道:
“对方律师引用司法解释,认为我方当事人寻衅滋事罪名成立,须基于这样一个前提——我方当事人的行为确实造成了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但是关于这一点我有不同意见。”
“刑法中所指的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而我方当事人只是在网络上发微博,其行为以及影响都仅限于网络,并没有侵犯公共秩序。”
“因此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姑且不论刷子上有没有毛,但张伟确实有两把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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