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儿离婚很快到街道上开了离婚介绍信,直接就拿到了离婚证。

        两人没有孩子,财产也划分的很清楚,房子是刘国旺厂里分的房子跟吴淑欣完全没啥关系。

        那饭店也在刘国旺的名下,也跟吴淑欣没啥关系。

        说白了还真没啥夫妻共同财产。

        唯一划分的就是吴淑欣手里的钱她自己带走,刘国旺手里的工资也没有分给吴淑欣。

        吴淑欣存折上拿出来只能看到3000块钱,在这个年头虽然3000块钱不少。

        可是对于她这样一个开了几十年饭店的人来说,3000块钱可真不多。

        反而是刘国旺明明只是一个普通的职工,可是他的存折上居然还能看到8000多块钱。

        因为啥?

        还不就是因为吴淑欣这些年把家里所有的开销都包了。

        更不要说刘家人的开销,吃喝拉撒全找她,以至于他的男人其实就是吃软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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