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最近这段时间大家都知道的那个翟欣欣案,其实那个律师的操作很高明,用的也是这个套路。
最开始去世那位的家属报案敲诈勒索,公安机关是没有立案的。
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想不通,为什么不立案啊,明明这就是敲诈勒索,但是人家不立案你能有什么办法,你没有办法的。
事实上不给立案最主要的一个考虑就是,很多证据不是那么充分,有些模棱两可。
因为两人有夫妻关系,所以那些话到底算不算敲诈勒索,不太确定,所以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立案。
立案后要是被打回来就不好办了。
但是通过现行提起民事赠与的诉讼,在诉讼中把证据都理顺了,也让法院确认了一个事实,女的就是在用那些言语来“索要”钱财。
于是再报案,就给立案了。
所以,报案立案也是一门学问,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感觉咋样就行。
回到案件中来,以周云的敏锐程度自然第一时间也想到了开发商合同诈骗那个方面,但是经济类案件的立案标准相对来说更高。
想到这里,开口道:“刘总,你们以前有没有试着去报案啊,毕竟这里的开发商先和你们签了前期物业合同,又和城投签了排除物业服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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