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推理三段论,接触过的都知道,大前提,小前提然后推出结论。

        “好,我们再看下一个。”

        这次的网友总算问了一个有营养的问题。

        “周律师,我今年大学刚刚毕业,然后找了个公司上班,我看那个合同里写着,就是工作地点要服从公司安排,那完了之后要是公司安排我去其他地方,我不去怎么办?”

        周云闻言笑了笑道:“你这个问题我可以首先明确告诉你,用人单位为了用工方便在合同里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或者服从公司安排,这属于约定不明确。”

        “具体你该怎么办,需要结合用工岗位和工作内容。”

        “比如像是电气工程师这种,来之前就和你说了,需要到处出差,那自然是没问题的,你必须服从。”

        “而同样如果你是高管性质的,负责的业务范围广,那这个也得服从。”

        “但你要是普通职工,那肯定是要以本地为工作地的,如果公司要变更工作地点,那就算是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协商一致。”

        这其实是现在劳动纠纷里面特别多的一种类型,就是想辞你,但是又不想给钱,就把你派到另一个地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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