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直接道:“那肯定是起诉了,这个就不去复议了,没有必要。”
行政复议就是上级部门来做的,还是行政机关那一套体系,不可能给你专门适用省高院出的规定。
所以直接起诉是最好的办法。
“事情你就不用管了,我来处理,这案子不是很难,关键是要说服法官。”
说完了,两人各自回酒店休息,确实案子不难,有规定在,逻辑也很清楚。
而周云说“关键要说服法官”的意思是,看法官有没有担当。
司法系统内部也其实一样,一般都是萧规曹随,比如说某个案子,本院和上级法院以前是怎么判的,那现在基本上都差不多。
他们内部都有一些模板,用的时候一套就行。
这里要注意,是这个法院和该法院上级法院自己以前的判决,而不是所谓的其他案例。
这就是另一个律师笑话了,每一个地方法院都有自己的“指导案例”……
怎么说呢,都算是一些实务中的冷知识吧,怎么来的呢,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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