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手段各个行业都有,告知时候说不说清楚,就给你合同协议什么的让你自己看,完了有什么事就说,诶你看我合同里有写。

        这就是在欺负人呢,那么厚的合同,普通人谁有那本事看懂,

        所以后面像是保险行业里出现了双录制度,出现了重点事项告知制度等等,只不过律师行业现在还没那么多的规定。

        现在的问题就是,他要怎么告知这个风险,告知了之后对方追问,他要怎么说。

        老向和家属会不会反对做无罪辩护……

        这都什么破事啊,想到这里,盛大民开口道:“郭警官,那我也走了,辩护意见……”

        老郭很快点头:“辩护意见书我会仔细看。”

        他当然会仔细看了,但是也仅限于仔细看,目前对案件已经有了定性,那就是诈骗。

        因为他是自己组织人来刷单的,而且至关重要的是,刷单规模太大了。

        你说你正常带货卖五百万,然后你为了让数据好看点你刷个一百万,那可能就是欺诈了。

        但是,老向那是什么情况,正常带货卖了三百万,完了刷单刷了一千七百万来凑两千万,然后以此为由要高额坑位费,你说这仅仅是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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