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段,你到三号柜子,把柜子里的那一包材料给我拿过来,我去趟京南分局。”

        小段闻言也不说什么,很快便把一大包材料拿了过来。

        “主任,这是什么东西?”

        周云一脸随意道:“之前不是收集证据起诉报案嘛,我这人一向是料敌从宽的,所以在那三家之外还多弄了两家。”

        “本来是打算公安机关征集犯罪线索的时候给交上去的,结果没想到人家要做无罪,那既然这样就给加一加码。”

        按说以老向现在的情况其实已经够顶格判了,再加不加码意义不大。

        但是,如果对方积极赔偿寻求谅解的话,可能就会判的少点。

        周云的这部分证据只有一个效果,就是让老向的犯罪看起来极其严重,情节上再给加码。

        这个意义一方面是在判刑上,另一方面是在限制减刑上。

        因为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就算数额特别巨大,那顶多也是无期,经济类犯罪现在很少有死刑了,除了像是金融方面的一些犯罪还保留死刑外基本上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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