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要不要答应,你自己决定就行,如果钱够多,那答应也无所谓。”
“他这情况,就算给了那也肯定会判实刑的,这个你可以放心。”
本身就是要从重处罚的,到了这个时候,哪怕给了钱,哪怕拿到谅解书,那还是会判实刑。
说白了,你这个行为太恶劣了,也就是之前赢了保险官司,不然孙依玲家的情况真的可能被债逼死。
对方费尽了辛苦才终于赢了官司,结果依旧转移财产导致无法执行,这种行为必须严惩才行。
而执行这个钱本身就是应该给的,所以说,其实你给不给这个钱都不影响你的罪名。
你给了那是应该的,因为你就算不给,后面还是可以拿回来。
所以必须得多给,拿到谅解书,才有可能少判点。
因此周云的建议很简单,和之前一样,给的钱足够多,出个谅解书也无所谓。
如果实在心里过不去,那就不给,让对方踏踏实实坐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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