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就说的很清楚了,你们的分公司联系不上,如果你们这边还要拖延,那我就直接追加了。

        那位周律师说的很清楚了,用屁股想都能知道,正常来说构飞公司是绝对没什么可执行的财产。

        送达这个程序就是要让对方知道自己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了,如果有异议的话可以提起执行异议。

        这里就又涉及到了民事执行中让很多人分不清的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了,当然,咱们也不用再展开。

        总之,告诉你被追加了,你可以提起执行异议,然后法院这边会审查,然后做出裁定是否中止执行。

        真的可以说,对于被执行人的权利保护是贯穿于整个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你说这难道还不算法律保护?

        但有的人就是利用这些程序,不断地来拖延。

        孙立恒随即道:“好的好的,周法官我知道。”

        挂了电话,孙立恒很快找到了潘总,把情况一一说了出来。

        潘总闻言道:“这个姓周的还真把立下公司拉了下去啊,幸亏我之前有准备,行了,你之后就告诉那个执行法官,说是构飞公司现在已经在准备注销了。”

        “就让他把那个材料直接送到立下公司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