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总这边继续说道:“其实你也不用太担心,对方拿到合同能咋办,那不是说就肯定能赢官司对吧。”
“而且就算赢了又能如何,啊,不签劳动合同给个双倍工资,再拿点社保什么的,还能咋样啊,那人是死了又不是被辞退了,我们怕什么。”
冯晨枫有点无奈道:“可是潘总,对方的想法应该是认定工伤,我们可没给缴纳工伤保险,要是万一真的认定工伤了,那钱可就得我们来出了。”
这就是问题所在,如果认定工伤,而用人单位没有缴纳过工伤保险,那用人单位就得出这笔钱。
那有人会问了,那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社局肯定会直接认定吧,反正又不是他们自己出钱。
这种想法自然是错的,为什么,正常在认定工伤后,钱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汇出来的。
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交工伤保险,而且用人单位也不愿意支付这笔钱,那钱还是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垫付。
然后,人社部门再和用人单位来扯皮,来要钱,并且之后可能还会罚款。
而且用人单位如果认为不是工伤,同样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与到诉讼中。
潘总开口道:“认定工伤哪有这么容易,那个段立伟我记得在医院躺了十一天才死吧,那这肯定不是工伤,根本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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