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确实有些人认为他说的有道理。

        电话那边的人接着说道:“你再回个动态,我让其他人帮你转发一下,隔三差五提一提这个事,反正就不要让网友把这事忘了。”

        一切说好了,董运良挂了电话,然后很快回了一个动态。

        “@周律师,那咱就好好辩一辩,没有结果之前,千万不要怂!”

        这个动态发出去不到一分钟,便被一些顶着律师和教授的账号转发了,就好像大家都担心周云不认账一样。

        像是一个账号为“刘教授”的,还写了一句话:我给你们做个见证。

        法律界的人都不觉得周云能赢,因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也就是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了。

        可以说这是刑法的核心。

        如果你放在实务里那也就罢了,法律界的专家们也只能批判几句,但是这个周云居然不知天高地厚要辩论,这就有意思了。

        理论上你那就是行不通,甚至非法经营罪的口袋条款本来就是不应该有的!

        互联网上那叫一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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