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自己承认,就可以作为报案的证据。

        录音这种事,放在民事上自然是比较随意,哪怕是偷录的,那会不会被采纳属于两可之间。

        但是刑事上是肯定不会被采纳的。

        周云做了这么多事,目的当然不只是简单的要钱而已。

        或者说,如果只想要钱,那你最后根本要不到钱,但如果你想的更多点,那最后倒是有可能拿到钱。

        开窗理论放在什么时候都不会过时。

        接下来就看行政诉讼了!

        银行那边更不用着急了,那位方行长这段时间打了好几个电话,只是周云故意没接。

        不着急,他一点都不急,现在是对方着急。

        还是那句话,对方越着急,就说明他的路走对了,虽然可能进度比较慢,但至少是在正确的道路上。

        而在楼上会议室,孟国亮脸色很差,特别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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