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老师可以跟文乐渝开玩笑,但当她跟李野对话的时候,可就严肃认真的多了。

        李野:“吴锦媛肯定不是刻意因为我来的,她是南洋吴氏文化传播集团的副总经理,应该是看上了内地庞大的影视市场,

        但她在港岛见过我,我估计已经怀疑我跟《冰与火之歌》的作者有关系。”

        柯老师:“那她只是怀疑吗?你没有向她透露什么?”

        李野:“没有,我跟她一句话都没说过。”

        柯老师:“那没事了,你只要不认账就可以,你的东西谁也抢不走。”

        李野笑着道:“这本书可不仅仅是我的,是我和文乐渝还有柯老师伱,我们三个人一起创作的,以后万一人家说我不顾大局自私自利,柯老师您.嘿嘿。”

        “浩,这是拉我下水了呀?”

        柯老师笑了一声,然后道:“这钱都是你的,你如果实在过意不去,就按照国家规定千字十块的标准付给我稿费好了。”

        83年的翻译稿费确实有国家标准,是千字7—10块,对于普通人来说是很不错的补充性收入,但对于柯老师这种级别,那跟埋汰人差不多。

        李野认真的摇摇头,道:“柯老师,您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既然有付出,就应有回报,现在有很多文字作者都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份收益,您应该以身作则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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