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为什么学校找同楼层的同学谈话时,说的是因个人问题自焚导致的?
用电不慎和自焚可完全是两码事啊。
而且这份确认书有几个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确认书上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只有最后的确认人签名是手写的。
第二,事发是在八九年的十一月十六号,但这份确认书的日期,却是九零年的一月九号,隔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当时董露应该还在医院。
第三,这份确认书上面,还有一条是“学校本着对受伤学生的人文关心,无偿提供五万元整的慰问金”,以及最后的落款处还有宏大的财务公章。
然后那份退学申请,也是打印出来的,字体格式和确认书一模一样,日期倒是二月份,但看得出来日期的墨迹和签名有轻微的出入。
所以综合下来看,这所谓的确认书和退学申请。
恐怕完全就是个交易。
周奕心里摇摇头,不,可能连交易都算不上,而是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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