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专案组也向樊天佑核实了此事。

        另外在樊天佑说的女友坟前,专案组确实发现了没烧完的蜡烛,以及除过草的痕迹。

        虽然没有目击者,但物证和客观情况基本和樊天佑的描述相符。

        然后四号和五号这两天,虽然是周末,但他都有相应的不在场证明。

        四号他从公墓回来后,约了两个朋友吃饭,还去附近钓了鱼,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散场。

        五号虽然没有约朋友,但他上午去了附近的新华书店,有购书记录,由于他仔细询问过几本书的情况,所以书店店员对他有印象。

        买完书之后,他回了宏大,正门口的监控里有拍摄到。

        中午他在学校食堂吃的饭,饭卡有消费记录。

        下午去了图书馆,有借阅记录,也有目击者。

        晚上又是在食堂吃的饭,一直到晚上八点多他才从正门离开,有监控记录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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