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离开的原因,是他觉得礼堂里环境有点暗,让他眼睛不太舒服。
他回到自己办公室,滴了眼药水,休息了片刻后,去学校图书馆借了两本书然后就回去了。
借书记录后续也被核实了,借书时间是三点四十八分。
而陆小霜遭遇挟持的时间,是在两点,再结合乙醚的作用时间和被关在后备箱的一系列反馈,当时的案发时间应该集中在下午两点到三点之间。
而根据调查,这个时间段樊天佑也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但周奕既然确定他就是凶手了,那他的所有不在场证明在周奕这里就都不成立了。
周奕会对他做极端怀疑,除非是有两人以上的目击者,比如上课,众目睽睽之下他不可能分身去实施犯罪。
否则周奕一律怀疑证据的真实性。
因为有那张收据和陈耕耘这个人证的前车之鉴,不排除还有其他人替他作伪证的可能。
但怀疑,仅仅只是一个态度,不是结果,更不是证据,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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