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就是查那些炸尸用的菜籽油,至少十五斤的菜籽油,要么是特定场所本身就具备的,比如饭店、食品加工厂;要么就是在二十八号前后,为了实施犯罪而购买的,当然凶手不会蠢到一次性买这么多,肯定是分批次购买。
第二,就是案发现场,除了像饭店、食品加工厂这种特定地点,需要挨家挨户地查之外;同时也要发动群众,获取更多可疑线索。
毕竟碎尸可能未必会搞出引人怀疑的动静,之前东海小区有过案例了。
但半夜油炸大量肉片,不管是声音还是气味,都是掩盖不住的。
不过显然,这两点还没出什么有效结果,否则信息就会同步过来了。
除了这三件事之外,后面肖冰逃跑,蒋彪的工作又多了一件,因为只有他手里,有大量的外围警力可用。
宏大案和龙志强案最大的区别在于,同样短时间内调动大量警力,龙志强案目标明确,形势严峻,对社会安定危害极大,所以几乎所有警力都会在第一时间砸下去,短时间内甚至不用考虑宏城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
而且龙志强是外来人,目的显然是逃跑,就会和警方形成明面上的博弈,变成一场争分夺秒的猫鼠游戏。
但宏大案不一样,凶手在暗处,案子短时间内被侦破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在安排警力的时候,还要考虑到公安机关日常正常运转的情况,就不可能把所有警力一口气全砸下去。
时间太长如果把公安队伍拖垮了,那社会治安怎么维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