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陆小霜没能及时获救,死在了矿洞里,那会出现几种结果呢?
第一种,陆小霜的尸体和徐柳的人头在短时间内因为某些原因被发现,但是警方只能获取到指向性明显的物证。
由于陆小霜死了,她也就无法复述三十号那天下午发生过什么了,警方自然也就无从查证陆小霜当天的行踪了。
那么不在场证明就会变得模糊,不像现在这样可以通过陆小霜提供的多条信息去印证排除。
虽然依旧会是疑点重重,但警方必然会把陆小霜是犯罪嫌疑人这件事作为本案的首要侦查方向。
而疑点部分,在调查无果后,可能会被引申分析为“团伙作案”。
这里面就涉及到为什么凶手不杀了陆小霜再弃尸,而是持续用药物把人搞晕了丢进洞里。
因为只有法医尸检的死因是“吸入过量甲烷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中毒死亡”,才能符合“陆小霜是凶手或凶手之一”这一指向。
任何其他死因,都会导致警方怀疑陆小霜同样也是被害人。
毕竟前者存在陆小霜自己走进去的可能,而后者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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