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和体力的问题都被否定后,剩下的就是场景了。

        这种作案方式必须具备独立的场所,这个场所至少要有自来水管和排水管,因为碎尸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血液,需要清理。还要通煤气,或者有液化气,因为这种长时间燃烧的油锅,需要稳定的能源,总不能拿柴火慢慢烧。

        还有就是,炸肉片需要消耗大量的油。

        经过提取化验,确认炸肉片使用的油,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菜籽油。

        而且根据宋义明的计算,至少需要十五斤左右的油。

        独立场所和耗油这种硬性条件,全都和陆小霜的个人情况不符合。

        当然所谓的合谋杀人还是能解释这一切的,不过就是过于强行解释了,没有论据支撑。

        基于这个耗油量,专案组派人开始走访调查全市所有有菜籽油出售的店铺,对于一次性购买五斤以上的陌生面孔做调查。

        之所以是五斤,不是十五斤,考虑到凶手存在分批次购买的可能性。

        最后,就是凶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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