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郑家的财力,黄艳丽真要临时用钱,怎么都不可能轮到取儿子名下未到期的定期存款。
所以极大概率是用于支付给付大庆和李有强的佣金。
整体的买凶金额目前未知,但肯定要大于五万,因为还有定金部分。
但定金的对应取现金额没有查到,可能并非是大金额,以郑家的条件,家里有个一两万现金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这里面周奕补充提出了一个信息,就是付大庆和李有强在取尾款的时候,该如何向黄艳丽证明,他们已经真的完成了任务,杀了郑光明和白秀秀。
总不可能带黄艳丽去把尸体挖出来给她看。
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应该是拍下了尸体的照片,或者是取走了郑光明身上随身的某件重要物品。
周奕更倾向于是随身物品,因为拍照的话得洗照片,实施落地的复杂性太高。
至于立拍得这种东西,九七年国内还没有生产能力,只有海外品牌宝丽来一家,而且基本只有一线大城市的高档商场和涉外商店有售,获取难度太大。
所以需要对郑家的别墅,以及黄艳丽父母家,都进行全面的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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