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让他感到心惊肉跳的是,两人还给他凑了一支二十人的护卫队,以及八具明光铠和二十柄唐横刀。
是的,两人给他凑了八具明光铠......
而唐横刀和护卫,在甲胄面前,也都不算什么了。
因为甲胄,尤其是铁甲,在大唐属于真正的禁物,向来只在军中,乃至于战时流通。
即便是大唐各大将门,在寻常时节,除了大将军可有一副常备战甲之外,其余人等如亲卫者也只能着皮甲。
而现在,李瑛和李瑶却是给他搞来了八具明光铠。
八具明光铠,这是什么概念?
根据《唐律·卫禁律》规定,民间凡有私藏甲胄一领(具)者,徙三千里;私藏甲胄三领(具)者,处绞刑;私藏甲胄五领乃至以上者,族诛。
简单来说,这八具甲胄,放在寻常人手里,已经足够判个满门抄斩。
纵然他是皇子,不是寻常人。
可若是叫人知道了他私藏了八具甲胄,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至少三等庐江郡王的爵位,肯定是不会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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