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的第五年,回城越发无望,一个人在乡下生活也过于艰辛,身边不少知青不是和村里人结婚便是和异性知青搭伙过日子,原主也是如此,和一位女知青搭伙过起了日子,很快还有了一个孩子。

        本以为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了,哪想到回城的消息传下来了,人心开始浮动,不少知青哪怕抛妻/夫弃子也执意想要回城。

        乡下的日子太苦了,永远劳作不完的农活,永远晒不完的太阳,永远泥泞的路,永远听不懂的口音...

        原主如此,和他一起搭伙过日子的女知青也是如此。

        两人选择分开,各回各的家,只是那个孩子,谁都没有提起。

        就这样,那个孩子被悄无声息留在了乡下,成为了一个‘孤儿’,很快又被村里一户没孩子的人家给引回家养了。

        孩子带回家没多久,那户女主人就怀孕了,孩子也就没了价值。

        女主人的婆婆嫌弃家里吃饭的嘴太多,孩子长的好看,又是个男娃,岁数也才三岁,便在全家人的默许下将他卖给了人贩子。

        在被卖的路途中,辗转来到了原主所在的城市,顺市,他记得这个城市,听原主说过,这是他的家乡。

        趁着人贩子不注意,偷偷溜走,想要去找原主,哪想到逃跑过程中不小心掉下了站台,被疾驰而来的火车压碎了双腿,落下了终身残疾。

        货品受损,没了价值,便卖不出去了,又被转手送去了职业乞讨的团伙,每日受尽辱骂鞭打,直到十岁才被解救出来送去了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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