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一月来临,我的心依然炽热.”

        温和的男性声音,从本的耳边传来。

        他猛地偏头望去,发现自己仍在教堂内,仍在低头看着自己肚皮上的丑陋伤疤,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变过。

        相隔两米远的神父,手里正拿着一封陈旧的明信片在朗读。

        那是他随身携带了27年的明信片,不管是做什么事情,换什么衣服,哪怕他遗忘了童年的记忆,但是这张明信片一直被他随身携带,保存好好的。

        这么些年,他丢过钱包,丢过电话,丢过内裤,唯独这个明信片从来不曾丢失过一秒。

        “这是你写给女孩的情书么,刚你揭开衣服的时候,掉在了地上。”

        吴恒将念诵完的明信片折叠起来,递给了本。

        本愣愣的伸手接过明信片,刚才那女孩手掌的余温仿佛还残留在掌心,他已经记起了贝弗莉,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珍惜这个明信片。

        刚才的幻觉,让他充满了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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