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里虽然只有33万荷兰盾的资本,也就是400万法郎,但他却按照王太子所教的操作方式,“抛售”出超过240万荷兰盾的东印度公司股票。

        早在一周前。

        阿姆斯特丹城东的一栋别墅里,著名的大投资人阿科斯塔将签了字的合同递给面前的“苏格兰人”:“麦恩先生,祝您好运。”

        他虽然很不理解这位“苏格兰人”要干什么,但后者给他提供了一桩稳赚不赔的生意——

        他只需要向麦恩“出租”4万股荷兰东印度公司股票——价值40万荷兰盾——就能直接得到对方4千盾的好处费。

        当然,麦恩并没有40万盾付给他,但同时也不会拿走他的股票,而是全部委托阿姆斯特丹银行进行监管——包括股票本身,以及出售股票得到的资金。

        在此基础上,麦恩还在阿姆斯特丹银行存了4万荷兰盾的现金,用做风险抵押。

        一旦麦恩操作这些股票出现了亏损,金额达到4万荷兰盾,也就是他的押金极限时,阿姆斯特丹银行就有权立刻收回他这批股票。

        然后将股票和抵押金全部交给阿科斯塔。

        也就是说,后者没有任何风险,就能白赚4千盾。

        这实际上就是后世很常见的融券加杠杆操作,但却完美地回避了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所有防做空规定——

        其实在一个多世纪前,荷兰股市就已出现了“裸卖空”的做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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