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钧往前坐了坐问道:“陈知县是怎么判的?”

        王崇古老神在在的说道:“陈知县问失主,你这银布裹肚里有多少两银子?失主说五十两,陈知县立刻了然,说:伱失的银子是五十两,他拾的是三十两,这不是你的。”

        “失主大惊失色,赶忙说道:小人情愿只领这三十两去罢。”

        “陈知县厉声说道:金孝若要赖你的银子,何不全包都拿了去?却只藏不到一半,又自家招认出来惹这等闲事?这银两合断与金孝领去,奉养母亲;你的五十两,自去抓寻!”

        “良断。”朱翊钧对陈知县的判断,极为认可。

        金孝拾金不昧,失主倒打一耙,知县明断是非,既然数目对不上,自然不能冒领,你既然丢了五十两,就自己去找吧。

        王崇古面色变得严肃起来,开口说道:“陛下,陈榛的处置不止如此,这金孝带着银两扶着母亲离开后,陈知县把这个失主给绑了。”

        “大明律,诬告反坐,这失主诬告金孝在前,按《大明律》、《大明会典》定,凡白昼抢夺人财者,杖一百,徒三年,计赃重者加窃盗罪二等,伤人者斩,为从各减一等。”

        “故此,失主理应杖一百,徒三年。”

        “白昼并不是为了区分阴阳昏晓,而是强调光天化日、明目张胆,故此如此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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