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新政,在前五年是比较温和的,但是到了后五年,总有一种急切的感觉,一个政令没有在地方经过充分的检验,就急匆匆的推行,全国清丈还田如此,吏治如此,一条鞭法也是如此,因为再不推行,就推行不了。

        毫无疑问,在一个帝国里,以一个皇帝为中心进行制度设计的国家里,没有皇帝的支持,张居正在历史上的新法,最终的结果是昙花一现,失败了。

        现在张居正,则是非常反对急功近利、吹求过急,觉得皇帝激进了。

        按照他的预想,用五十年的时间,把这些事做完,大明就能实现中兴,而且能够形成稳定的长策,一蹴而就,取得的成效,不如徐徐图之。

        皇帝登基时才十岁,五十年后也不过六十,完全能够把事情做完,张居正知道自己大抵是看不到新政大成的那天,可陛下一定能看到,这就完全足够了。

        以云南为例,现在云南要面对东吁王朝莽应龙的崛起,这个时候去云南清丈还田,尤其是黔国公府的田亩,让云南地方如何应对莽应龙?黔国公府长期大量侵占,嘉靖年间统计就超过了两万顷,也就是两百多万亩,而云南的粮草都由黔国公府支持。

        以贵州为例,贵州的田亩,完全掌控在世系土司手中,清丈还田,又清不到这些土司头上,根本没有意义。

        地区的发展不均衡,一条政策是否具备推行条件,是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两广都是岭南,广西的发展和广东的发展局面又完全不同,广西穷到吃土,广东富到流油,广西遍地土司,广东全是郡县流官。

        “先生反对吗?”张学颜怅然若失,上次和张居正写信,是在万历四年,那时候,张居正的谋划,还是想要尽快一体清丈。

        “张尚书,北衙、山东、河南、南衙、浙江、湖广、江西、福建、广东,也是确定要清丈的而且已经在做了,只有辽东、陕西、山西、四川、云贵、广西暂不推行,这个范围已经很大了。”朱翊钧再次重申了张居正的反对,他反对的是全都清丈,人地矛盾比较突兀,兼并已经到并无可并,朝廷必须要出面调解人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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