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意思很明确,哪怕皇帝在上面画个圈,打个叉号,那也算批注了,也不要留在宫中不做批复,于国不利。

        “第三事,召辅臣面廷臣。”朱翊钧说到了第三事儿,面色有些严肃,张居正这第三事儿,就是国朝有大事应当召见辅臣商议,而且要面廷臣,廷臣一共就二十七个人,不能避而不见。

        廷臣有资格面见皇帝,若是请求觐见,皇帝应见尽见,很多事当面说清楚,小人谗言便不能进了。

        大明廷臣们一共有二十七个人,文武皆有,若是不见臣子,中间就得隔着司礼监说话,这就容易有间隙,导致君臣误判,君臣不和,天下不宁。

        “第四事,诸事应议,不议处置,必有差错。”朱翊钧说到了第四件事儿看着张居正有些奇怪,这第四事,皇帝一答应,岂不是张居正自己给自己套了个笼头?

        这第四事的核心,就是每件事必须经过廷议,这廷议有文有武,有五军都督府武勋、有六部尚书、侍郎、有纲宪言官、有司礼监、内帑太监,各方各派各有立场,要在各方立场中,折中出一个办法来。

        这每事必议之后,才能推行,那张居正还怎么独断专行?

        “第五事,京察三年期,君握六法四格掌铨选。”朱翊钧读到了第五事儿,发现张居正是真的狠。

        太祖高皇帝定京察大计,就是由皇帝发起,由吏部主持对京官的考察,本来是三年一次,后来正统年间改为了十年一次。

        再到了明孝宗的弘治年间,京察大计改为了六年一次,但是京察的方法方式,改为了自陈疏,就是自己稽察自己,六年写一份工作总结递给皇帝就行,每到了京察的时候,大臣高声疾呼自己德不配位干得不好拼命辞职、皇帝则温言良语死活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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