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他在县上碰见黎向晚跟那个小白脸约会,还特意告知了他霄云哥说了一声。

        他那时候厌恶黎向晚的声音压都压不住。

        再次见到她,孙志刚还是忍着心底的厌恶,也喊了旁边的黎向晚一声,“嫂子。”

        “志刚兄弟,你来了啊。”

        “我来给霄云哥送点吃的,我今早上山打了点野味,给你们送点过来。”

        黎向晚往他手里一看,孙志刚正拎着一只看着约莫三四斤重的野鸡,它五彩羽毛,尾羽很长。

        环颈雉,这种野鸡跑得很快,又善于躲藏,如果不是真有些本领,村里人还真难猎到。

        来人皮肤黝黑,说话间露出的牙齿白到发光,黎向晚一眼就知道,这就是原书中程霄云那个擅长打猎的朋友,孙志刚。

        原书里,孙志刚最开始很高兴程霄云娶了原主的。

        但不少次,他来家里找程霄云偶遇了好几次原主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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