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从说完,打开包袱,拿起里面的东西翻了一翻,眉梢高高扬起。
“竟然是杀人放火的通缉犯?!”随从讶然说道。
“什么通缉犯?”中年男人心虚道,“我不识字,我看这东西他们藏得深,还有这件血衣,我就顺手牵羊给带了回来。”
随从没说话,一目十行,将手里书册快速望去,再看了看包袱里带血的衣裳。
血衣上的血迹很沉旧,经年累月了。
书册上面的文字亦如是,纸张都泛黄起卷。
不知是何人所写,字迹清秀端正,称他们是宣延一十七年在平鹤杀的人。
这一页的大多数批判之词被人划了道极粗的叉叉,写着歪歪扭扭的狗屁二字。
在另一页,又出现第三个字迹,同样歪歪扭扭,写着:“恶人杀不得?替天行道,恶人当诛!”
三种笔迹,三种深浅不一的墨,但都很陈旧,有那么个几年功夫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