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若您真想彻底掌握衙门,还是要靠柳神捕此次给的机会。

        刑部十三衙门乃是朝廷数一数二的暴力机构,名义上拥有着与采律司同等的权利与待遇。

        据瑜所知,在黎公在任时,十三衙门便专门有着一支独立且强大的力量负责黎公的安全,此乃十三衙门惯例,殿下不需为此事多想。

        将这支部门独立出来后,殿下才算真正拥有衙门中属于自己如臂指使的一股力量。

        只要殿下稍加恩德,无论是护卫殿下的安全,还是做些殿下想做的事情,这股力量自然当以殿下为尊,这是不必多说的。

        再换一个角度来说,殿下不止需要组建独属于殿下的护卫部门,单独听命于殿下的十三衙门事务部门也需正式组成。

        瑜或许说多了,

        不论张主事如何忠诚于衙门,忠诚于朝廷,忠诚于陛下。

        可他,忠诚于殿下吗?

        设立一个独属于殿下的事务部门,让殿下此时的文书主官挑选一些拥有能力却未曾身居高位的衙门官差,为殿下处理衙门事务,不是能更好些吗?”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三五中文;http://www.downclass.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