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对于不算很红的艺人来说,这算是艺人赚了。
可当红且有时尚感的艺人再这样就是妥妥的吃亏。
因此而言,这种事情是必须要注重的,不能被品牌方当冤大头耍。
如果LV不迟迟定下来,薛海就去代言其余品牌了,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无论是什么品牌,薛海都能穿的好看,什么单品都能消化,时尚圈混的好一定是轻轻松松、没有难度。
一般偶像收粉丝的礼物都会被吃瓜群众批判,薛海就是无所谓的态度,既然粉丝送了,自己就收下。
这也算是一种“双向奔赴”啊。
配饰、服装和写的信都能收,就是零食类和饮品类不能收。
这就是怕出事故,南韩会有黑粉假扮成粉丝送些有毒的东西拷打你。
案例网上一搜就有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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