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一场篮球赛还能带个裁判。
从小打球,他就是小透明,没人会给他传球。
所以他得去抢。
从那个时候,篮球要抢就已经刻入了他的基因。
在挥洒天赋,进攻至上的低级联赛里,他靠肌肉,凶悍欺负对手的篮球哲学不太有人能够理解。
直到遇到查尔斯·奥克利,可算是臭味相投。
也就是因为奥克利,当奥本大学只想把他培养成橄榄球运动员的时候,他才有机会继续进入弗吉尼亚联大,延续自己的篮球梦想。
至于之后的事情,全美国的媒体都知道。
所以当大本站在篮筐下面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只有掉落的篮球。
这球是自己的,谁都不能抢。
有人拦着自己,除非他比自己高25公分,不然老子照抢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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