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清楚状元的含金量,德克勒克是个好球员,但他能跟状元比?”

        状元一年才一个,进入NBA就是核心,是直接奔着球星去的。

        那在康诺斯看来,布朗战胜德克勒克只能说是理所应当。

        约翰·威廉姆斯却没那么乐观,表情甚至于有些严肃:“你们别忘了第一球布朗的表现有多糟糕,他之所以能够打回来,只能说是找对了进攻方法。”

        “也就是勾手。”

        他看向唐森,继续道:“如果不是唐花了大量的精力去训练他的勾手,你们觉得布朗能打得过德克勒克?”

        他亲眼看见布朗第一球有多么狼狈,也清楚高中时期,布朗的进攻技巧有多么糟糕。

        就这种内线球员最基础的勾手,布朗愣是整不明白。

        没有唐森这半个月时间的突击训练,布朗真拿不出这一手不俗的勾手。

        说到这儿,威廉姆斯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知道唐森让布朗集中精力练勾手,训练量很大,每天起步就是一千次勾手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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