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三十日,午后。
南京守备魏国公徐邦瑞与应天府、松江府、苏州府三府知府联名呈递的请求朝廷拨赈灾银的奏疏送到了京师。
奏疏中称——
三府常平仓储备粮被大水浸泡,损失高达九成,三府田亩淹没近七成,灾民已占地方百姓之半数,地方仓储已无能力赈济灾民,特向朝廷申请赈灾银。
除奏疏外,他们提交的还有三府灾情册与储备粮被毁的仓储盘点册,并根据这两道册子,提出需要十万两赈灾银。
很快,这些数据信息就被同步抄录到户部。
户部将根据灾情册与仓储盘点册,确定赈灾银的数额与用途,然后汇禀内阁。
因灾情较紧急。
户部左侍郎刘斯洁与右侍郎沈念,同时在户部督促,不到半日,便确定三府水灾确实需要十万两银才能解危安民,其中六万两用于急赈与买粮,四万两用于水利修复和安顿流民。
内阁收到户部的文书后,张居正当即同意拨付十万两赈灾银。
翌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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