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王锡爵,附议:陈经邦。
两张票拟看似只有一词之差,但意义却完全不一样。
厂卫办案,是行使皇权。
小万历、李太后、冯保三人都能暗箱操作,决定结果。
三法司办案,是行使大明律。
也有暗箱操作的可能,但受内阁制约,群臣监督。
申时行做事偏向中庸。
他不希望此事闹大,故而建议令厂卫调查,免得再发生李太后与小万历绝食之事。
王锡爵性格刚烈。
他认为武清伯屡教不改,厂卫调查必会徇私,故而想让三法司调查。
票拟司之所以将每日的轮岗检详官设定为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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