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简不待他说完,拿起桌子上泛黄的《大诰》,翻开其中一页,道:“他没有资格吗?”
吴清面带疑惑地接过《大诰》,看到了乡民除患篇。
这篇文字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百姓有绑缚恶吏进京告状之权,任何人不得阻拦,编写者:朱元璋。
“这……这……张巡按,这……这不是胡闹吗?我朝当下法令全依《大明律》,《大明律》里并无这一条,当下哪个百姓敢绑缚公人进京?”
吴清作为一县县令,对当朝法令甚是通晓。
《大诰》乃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亲自编定,量刑远重于《大明律》。
此法主要针对两点:其一,打击贪官污吏;其二,惩治豪强奸民。
洪武时期,《大诰》是国子监学与科举考试必考书目,天下府州县乡的私学公学都必须教授学生背诵。
只要百姓手执《大诰》,便能绑缚恶吏进京,无路引,也无人敢拦。
此乃朱元璋独创的“借民惩官”之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