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七品的翰林检讨,无旨无差遣,为皇上讲课,本身就是僭越。
罪三:庸懒怠职,对抗考成法。
此罪是他们翻阅点卯册,发现沈念这大半个月来,每日都是到点放衙,工作时间远逊于同僚,故而认为他在对抗考成法。
罪四:欺压胥吏,横行无忌。
此罪大概率来自孔目俞大恩的告发,称沈念故意在即将放衙之时以寻书之由,欺负胥吏,上面只提到沈念,而没有其他人。
罪五:滥用职权、贪赃受贿。
此罪是因沈念吃喝了内书堂小宦官们敬献的点心和茶,科官们认为是沈念逼着小宦官们贿之。
罪六:结交内宦,培植私势。
此乃内书堂小宦官们称沈念没有讲述逾矩之话,被科官们认为沈念已和其中一些人结势。
罪七:出乖露丑,无师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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