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之,如果下面的人不反对,那就可以抛出全部方案了。
最忌讳的,则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强硬下令,胡乱下令。
那样做的结果,必然是激起满朝反对,啥事也干不成。
以为自己大权在握,想干啥就干啥的,基本属于幻想。
权力当然很有用,但实际操作中,权力要更多的用在事情的酝酿阶段。
靠的是“春风化雨润无声”的手段。
不管一切的强硬下令,这只能在特定情况下,偶尔为之。
见到他们都不反对,朱允熥才抛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方案。
一、耕地地租额不能超过农作物年产量的三分之一,以前约定地租不到的三分之一,按原约定执行,不得提高;原约定地租超过三分之一的,一律降至三分之一。
二、令户部制定租约范本,各省、府、县成立专门的机构,管理租佃事宜,并由当地主官负责,朝廷对此实行问责制。
三、凡耕地租佃期,最低为六年。地主不得一年一租,一年一改,今年租给东家、明年租给西家,以此来要胁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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