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超拿着王诏就到了秦地。
准确来说,这里是辽南郡,只是绝大多数的部分,都由秦公所掌握。
而秦公,也是这个郡的太守。
当然,不要拿一般的太守来类比秦公。
你当某个郡的太守,只代表着你可以管理这里。
秦公当这个地方太守,则是因为这里就是秦公家的私产。同时,他还能够来直接管理。
更加准确的说,他可以算作郡王。
南朔郡也是宋时安和魏忤生的,可是他们对于那个地方的统治,依旧是不如秦公。
他们只有兵和城,顶多算是得了民心。
可再怎么样,也不如得了‘民’。
因此,鲁超需要展现自己高超的政治技巧。而非是用一张王诏,去‘压’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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