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淑恒好奇问:「谁打赢了?」
「她,,应该说是她们。她带着两个小姐妹打我一个,手臂上、脸上和脖子上全是抓痕,火辣辣的生疼,疼了好些天。也就是这两次,她虽然还是那么的美艳不可方物,但在我心目中的印象并不是特别好,尔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她视为洪水野兽,没什么往来。」李恒说。
这认识过程完全出于余淑恒的意料,「你一个男生,打不过三个女生?」
李恒不好意思笑笑:「我来自乡下,从小干体力活,哪能真打不过的,只是旁边人多,而且她是女生,我没好下死手。」
余淑恒饶有意味地看着他:「不是因为她漂亮?」
李恒自顾自喝口酒,不接这茬。
她问:「后来呢?」
李恒道:「后来有些老生常谈了,她和陈子矜、以及我一发小成了要好姐妹,天天出现在我面前。虽然我们谁也不搭理谁,但随着接触的次数增多,化干戈为玉帛在所难免。」
余淑恒问:「谁主动的?」
李恒讲:「她吧。初一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后,班主任举行了一次班会,把桌子移到教室四周,教室中央空出来作为文艺表演的场地,
恰巧老师把我和肖涵安排到了邻座,在看同学表演的期间,她冷不丁对我说「喂,李恒,把你手里的桔子分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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