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说的,不就是酒吗,酒就是用来喝的,我管它劳什子品牌,喝到肚里才算赚。」老付口里说是这般说,但那小表情、小眼神全是瑟之意。

        20分钟一晃而过,野猪肉出锅了,锅盖掀开的那瞬间,老付就被香喷喷的味道迷晕了,登时不管不顾有女同胞在场,抽双筷子夹一块猛塞嘴里。

        然后..

        然后老付嘴巴大张,眼睛大瞪又闭上,一脸享受地说:「极品!这才是好东西啊。我真是服了你小子,要是拿这手艺去开饭店,保准大赚,我天天来你饭店吃。」李恒摇头:「偶尔做一餐是人生,要是经常做,我会厌烦的。

        「你这是奢侈,你这是浪费,空守宝山不自知。」

        老付批评他一句,随即对余淑恒和麦穗讲,「余老师,麦穗同学,别端著了,快拿筷子趁热尝尝吧,不愧是大师之作,值得等待。」

        余淑恒被老付说得有些心动,端庄的她最终还是抽一双筷子夹了一块小的放口里,定神细嚼慢咽几口,她在三人的注视下夸赞说:

        「确实好吃,超过了我对野猪肉的预期。」

        话落,她还不忘拿一双筷子递给麦穗:「你也试试。」

        「好。」麦穗应一声,夹一块咬一口,突然有点理解付老师为什么那么吹捧了,真是人间美味。

        野猪肉成功,羊肉冬笋也不赖,后面还弄了一个清炒莴笋丝和三鲜汤,四人四菜,坐一桌慢慢吃喝起来本来嘛,李恒是吃过饭了的,但架不住眼热柏图斯红酒啊,干脆留下喝点,喝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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